一、國內新冠疫苗自114年10月1日起提供莫德納LP.8.1疫苗接種,並自114年11月12日起提供12歲(含)以上公費對象Novavax JN.1疫苗接種。(註:Novavax JN.1疫苗全國效期至115年7月31日止。)
二、疾管署宣布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9月28日擴大新冠疫苗公費接種對象為「出生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」,以提升民眾免疫保護力,降低感染後併發重症及死亡的風險。
三、自115年4月7日起,65歲以上長者、55-64歲原住民及滿6個月以上免疫不全或免疫低下者建議再增加接種1劑COVID-19疫苗,與前1劑COVID-19疫苗間隔6個月(180天)以上。
四、如感染確診新冠肺炎,可自發病日起或確診日(無症狀感染者)起12週(84天)且無急性症狀後,接種COVID-19疫苗。
五、民眾前往醫療院所施打新冠疫苗,醫療院所可收取掛號費。
六、提醒民眾前往接種前可先向合約醫療院所詢問確認,以免徒勞往返,並攜帶健保卡、身分證明文件(身分證/居留證等),若醫療院所查驗不符合接種資格者,將無法接種。
七、自113年10月1日起接種新冠疫苗取消使用接種紀錄卡(小黃卡),接種時不需攜帶小黃卡,亦不再核發及補發。
八、臺北市新冠疫苗接種地點及資訊可至本局官網查詢:https://health.gov.taipei/cp.aspx?n=CF042BF4EACD8FD2&s=6AC6325EAF675B54。